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

小心! 以敬虔謀利的巴蘭

經文:彼後2:15-16;啟2:14
巴蘭究竟是一個先知還是一個術士?
照他所講的預言來說,他應當被稱為先知;
但照他設法咒詛以色列人的情形來說,他實在是一個術士。
彼得在他的書信中曾稱巴蘭為“貪不義工價的先知”,
並以他為假師傅的老祖宗。
當摩押王打發使者來見巴蘭時稱讚他說:
“因為我知道你為誰祝福,誰就得福;你咒詛誰,誰就受咒詛。”(民22:6)
看來巴蘭在當時迦南異族中頗有聲望,為外邦君王敬仰。
約書亞卻稱他為術士───“那時以色列人在所殺的人中,
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。”(書13:22)
按巴蘭在摩押地為咒詛以色列人所築的壇,
和以色列人敬拜 神的壇絕不相同;
反之,倒是很像拜偶像的人求法術的情形。
事實上,在會幕的燔祭壇外設壇獻祭,
是律法所定的罪。況且(民24:1)明明的說巴蘭那樣築壇獻祭,
乃是“求法術”。彼得在書信中引述舊約的事時,
雖稱巴蘭為先知,卻是按職業性質之類別來說。
其實他的真正身分是術士。若是一定要把他算為先知,
就必須認清他是屬於“假”的那一類。

總之,巴蘭是一個有先知之名而只有術士之實的人。
有屬靈的外貌,卻沒有屬靈的實質。
他雖然口中說:“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 神的命。”
其實這不過是向巴勒使者賣弄敬虔而已!事實上,
他卻在極力設計陷害 神的選民。這種口是心非的行事,
正是一個未曾真正有 神生命之人的表現。
他仿佛一個讀完了神學還未重生的人那樣,
學會許多屬靈的外表,卻沒有敬畏 神的心。

基督徒也應當留心省察自己,
是否因為多知道了 神的真理,便多敬畏 神;
否則,就不可因自己所知的比別人多而驕傲,
乃應為自己所知的太多而戰兢。

一、虛假的禱
(民22:7-14)給我們看見一個虛假的禱告。
它虛假得非常屬靈,但始終是虛假的,
巴蘭的禱告表現得十分順服,十分願意遵從 神的旨意,
其實他自己早已有一種屬肉體的揀選潛藏在心中。
他的禱告,只不過是一種表面的求問,
仿佛是做給那些巴勒派來的使者觀看一般。
解釋民22章,必須以民31:16;啟2:14節為鑰匙,
因為這兩節聖經所描述的,才是巴蘭內心的真相。
它們揭露了那深藏在巴蘭內心的貪念,
絕未因他在人前所表現的“順服”,
和多次受到 神的攔阻而放棄。
瞭解巴蘭在這兩節經文所暴露的真面目,
就不至因他那種高度的假屬靈而感到困惑了!

摩押王派來的使者,手裡拿著卦金來請求巴蘭咒詛以色列人,
但巴蘭所回答的話乃是:“你們今夜在這裡住宿,
我必照耶和華所曉諭我的,回報你們。”(民22:8)
後來 神臨到巴蘭,對他說:“你不可同他們去,
也不可咒詛那民,因為那民是蒙福的。”(民22:12)
巴蘭便在次日早晨回答巴勒的使者說:
“耶和華不容我和你們同去。”我們若不留意本段經文,
必然以為巴蘭何等順服 神的話;其實不然,
巴蘭雖然表面上拒絕巴勒的使者,
但他裡面並沒有放棄貪錢財的心。
這從以下兩點可以看出來:
1.巴勒的使者帶卦金來到巴蘭那裡求他咒詛以色列人民,
巴蘭若真是一個敬畏 神的先知,
難道還不知道接受人金錢的賄買去咒詛別人,
不是一個事奉 神的人所應當作的事麽?
就是按普通作人的道理來說,
他也應該知道這是不對的,所以他這樣求問,
本身已經是極大的虛偽。
他如果是真敬畏 神的人,
就根本不應當接待這些摩押的使者。
比如一個牧師,人家給他金錢,請他咒詛別個教會的信徒,
他卻回答說:“讓我先禱告一下,才回復你吧。”
他這禱告本身已經是虛偽,因他實在不必禱告,
便知道這是不應作的事了。巴蘭若不裝模作樣,
就不會留這些使者在那裡住宿一夜,
等他求問 神;而且應立即責備這些使者不該用金錢賄買人,
更不當存害人的心,
妄想利用 神的權能為他們自私的意圖效勞。

2.巴蘭禱告時, 神的話臨到他, 
神第一句話就問他說:“在你這裡的人是誰?。
難道 神不知道這些人是誰?
顯然 神這句話是帶著責備的警告性質的。
隨後 神又明明禁止和他們同去,
說:“你不可同他們去也不可咒詛那民,
因為那民是蒙福的。”
這樣,巴蘭當然已經十分瞭解這件事是 神所不喜歡,
是他不應當作的。
但為什麽巴勒第二次打發使臣來的時候,
巴蘭仍然接待他們在那裡住宿?
為什麽他仍然去禱告求問?
難道之前算是犯罪的事,過了些時候便不算犯罪了嗎?
由此可見,他的禱告完全是虛假的。
他自始至終,
心中一直戀慕著巴勒使臣所應許給他的金子和尊榮。

他外表所顯露的屬靈情形,
與他裡面實際的情形絕不相同。
所以,我們切勿因巴蘭口中所說的話,
忽略了他心裡所隱藏的實際意念。
他口中所說的每一句話,
都表現他是絕對信服 神的(當然他也必須這樣才能獲得巴勒的信賴),
他說:“巴勒就是將人滿屋的金銀給我,
我行大事小事也不得越過耶和華我 神的命。”(民22:18)
但他的心卻在暗中盤算,怎樣可以越過 神的命令,
達到自己的願望。基督徒最可怕的情形,
就是裡面已經腐化,而外面仍在賣弄屬靈的架子。

二、虛假的順服
民22章後半段,使我們感到希奇的是, 
神雖然在上半章嚴禁巴蘭與巴勒的使臣同去,
但當巴蘭第二次求問時, 
神卻許可他同他們去,只是要遵從 神的吩咐。 
神這樣允許巴蘭乃是因為 
神有自己的計劃:一方面要顯明巴蘭內心所隱藏的真正意念;
一方面藉著一個想咒詛以色列民之人的口,
說出祝福的話,使巴勒和巴蘭知道,
人的計謀並不能越過 神的權能。
聖經有時給我們看見,人若是不肯順服 神, 
神是會許可他行自己所要行的路;
但他必須發覺,他這樣憑自己揀選,
是要多吃許多苦的,他必然從經驗中領悟,
他順服 神的安排,
會比較偏行自己所喜歡的道路好得多。

此外,在(民22:21-35)記載中,
我們似乎覺得 神在容許巴蘭跟巴勒的使臣去這事上也有些矛盾,
因為 神既明明告訴巴蘭:“這些人若來召你,
你就起來同他們去,你只要遵行我對你所說的話。”
但在巴蘭走到半路時, 神卻藉天使拔刀攔阻,
又藉驢開口責備巴蘭,這是什麽緣故?
巴蘭不是表示他願意順服 神麽?
他不是對 神說:“你若不喜歡我去,我就轉回”麽? 
神為什麽要重復地警告巴蘭?
因為我們只看巴蘭的外貌,只注意他口中所說的,
但 神卻看巴蘭的內心, 
神知道巴蘭並不打算到巴勒那裡時遵行 神對他所說的話,
反之,巴蘭一直在打算到底怎樣可以擺脫 神的限制,
不照 神的靈感動而說話。
從民數記23至24章中巴蘭屢次築壇獻祭,
“求法術“(參民24:1),極力嘗試咒詛以色列人,
仿佛完全忘記了 神曾在路上警告他那回事,
可見他實在是“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”,
而 神為要在這種器皿上“顯明衪的忿怒,彰顯衪的權能”,
“就多多忍耐寬容”他(參羅9:22)

誠然巴蘭四次作歌都說了祝福的話,
但那並非出於所願意的,
那是 神使他不得不說出祝福的話來。
(可見舊約先知領受啟示,常是出於純超自然的靈感。)
他口中所說的,是那麽柔順的話,而他的腳所行的,
卻是那麽頑梗的路。基督徒應當知道,
雖然人們會因我們外表的謙卑和虛偽的虔誠,
便相信我們是謙卑、虔誠的、但 神只會按照我們實際的情形鑒察我們的心,
所以我們必須從心裡順服 神,敬畏 神,
不要只用嘴唇尊敬 神,心卻遠離 神。 

三、險惡的計謀
民24章末節:“於是巴蘭起來回他本地去,巴勒也回去了。”
摩押王巴勒想利用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的事似乎是結束了,
其實事情並未完結,巴蘭也沒有回到他的家鄉去。
在此,“巴蘭起來回他本地去”,
這本地未必指巴蘭本鄉,也可以指巴蘭在摩押地的住處。
也可能是巴蘭雖然起程回去,但中途折返,
再自動向巴勒獻計陷害以色列人;
所以後來 神叫以色列人懲罰米甸人的時候,
巴蘭也在米甸人當中一同被殺(民31:8)。
巴蘭顯然對於得不到巴勒的賞賜,心有不平,
他既無法咒詛以色列人,便設計陷害他們。

緊接在巴蘭咒詛以色列人失敗以後,
民數記25章忽然記載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犯姦淫,
以致咒詛。單看民數記25章,看不出這件事是出於巴蘭的計謀,
但根據民數記31章16節和啟示錄2章14節,
便很清楚知道,這事是出於巴蘭的計謀。
他教導巴勒用情慾攻勢,
引誘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犯姦淫,
然後再由摩押女子誘惑以色列人向她們的假神獻祭,
惹動 神的怒氣而受咒詛。
巴蘭知道只要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犯姦淫,
並向她們的神獻祭,便不必咒詛以色列人, 
神自己也向他們發怒。結果他的計謀成功。
但他的詭計雖然成功,他的虛偽卻被揭穿了!

巴蘭知道 神會刑罰罪惡,
也知道如果以色列人犯姦淫和拜偶像,
就必受 神的懲罰,
因而利用 神公義、聖潔的性情陷害以色列人。
但巴蘭竟然沒有想到,倘若以色列人因他所設的計謀而犯了罪, 
神尚且不放過他們,
然則 神豈會放過設惡謀的他呢?
許多人似乎只將 神的公義、威嚴、不容納罪惡……等,
應用在別人身上,卻從來不應用在自己身上。
似乎 神只會審判別人的罪,不會審判自己的罪,
人真是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。

當巴勒的使臣帶著卦金到巴蘭那裡,
催促他去咒詛以色列人的時候,
巴蘭因他們的賞賜動了心,還可以說是由於外來的試探;
但巴蘭設計用摩押女子引誘以色列人犯罪,
便完全是出於巴蘭的本心了,因巴勒是不會用這方法的。
所以看巴蘭的生平,要從他最終所暴露出來的真面目入手。
而不是從他一開始所表現的敬虔看,
即是先看民數記二十五章和三十一章,再看二十二章。


四、悲慘的結局
總之,巴蘭的悲劇一再警告我們,
學會了許多敬虔的知識而沒有敬虔的生命,
是十分危險的,這更是傳道人的致命傷!
他們的工作常使他們不得不維持敬虔的外貌,
但他們的內心卻和所有信徒一樣,
可能遭受各種試探。萬一他們裡面隱藏了貪心的意念,
讓它在心中滋長,
而他們外表的敬虔絕不會這麽快便被撕破,
他們屬靈的知識也不會因此忽然減少了,
這種情形,豈不就像巴蘭所走的路嗎?
巴蘭誠然得著了摩押王給他的尊榮和賞賜,
但他也隨著米甸諸王一同被殺身亡(民31:8)。
這就是一個假先知“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”之結果。
他所能享受的財富與榮華,是多麽短暫;
而他所得著的結局又是何等悲慘呢!

主耶穌說:“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。”(路12:15)
這是一切事奉 神的人應當謹記的金句。
當我們的心有所貪圖時,一切敬虔的知識、屬靈的法則,
都會被利用作為一種工具,以達到自私的目的,
而置 神的公義於不顧了!

“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
你們不能事奉 神,又事奉瑪門。”(太6:24)
“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了亮,全身就光明;
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
那黑暗的何等的大呢!”(太6:22-23)

巴蘭正是利令智昏,以致他裡頭的光黑暗了。
在這以金錢為萬能的世代中生活的基督徒,
務要以巴蘭的結局作為鑒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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